中新网10月10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,日前,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决定,对河南省驻马店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王振国(正厅级)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。王振国涉嫌受贿犯罪一案,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,依法指定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管辖。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。
(原标题:河南驻马店原常务副市长王振国涉受贿罪被逮捕)
文章关键词: 河南驻马店原副市长 受贿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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